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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辞职必须注意的那些事儿
发布时间:2017-02-27 10:52:34      浏览:

辞旧迎新,猴年过去了,鸡年已经来临,很多人都想有一个新的开始,你是不是也蠢蠢欲动了呢?然而,辞职你真的想清楚了吗?且听小编来念叨念叨。

1. 你现在可以提出辞职吗?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是法律规定的全部要件。单位想增加任何一个阻拦的理由,都是法外设置。

2. 如果你是以单位过错为由提出辞职的,务必注意,这个过错能不能成立,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产生争议时,裁判机构就是说错了也是他们说了算。其中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裁判机构包括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各级法院等。

3. 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一、劳动者因下列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第二、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4.原单位不给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让单位给你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有的单位不愿出,这个还真不行,放心,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管着单位呢。

5.关于社会保险。要是辞职后有新单位接收的话,可以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如果没有,则需要你自己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续交、暂停业务。

另外,小编特别提示,用人单位要你签署每一个名字,都要先看内容,千万不要以时间紧为由,草草签署。辞职书递交后,你接的单位的每一个电话,都要字斟句酌,必要时自己手机开启录音。因为,你签的每一个名字、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会成为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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