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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设定了抵押,拆迁补偿时会有什么影响吗?
发布时间:2018-10-09 16:40:06      浏览:

 法律咨询:

近日,本所律师接到来电咨询:张先生所居住的房屋马上要被拆迁改造,但是张先生一年前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向朋友李某借款15万元,并用自己的房屋进行了抵押,张先生想知道,自己的房子设定了抵押,在拆迁补偿时会有什么影响吗?

 律师解答: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在房屋被征收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所以,张先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是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根据张先生所选择的补偿方式的不同,对该房屋抵押权采用的处理方式也不同。

如果张先生选择了货币补偿,则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也就是说,张先生所获得的补偿款,债权人李某可以优先受偿,在债权的履行期限没有届满时,也可以将补偿金提存。

如果张先生选择了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也明确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也就是说,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张先生和李某可以重新设定抵押的房产,被征收人张先生也可以通过清偿债务的方式解除抵押合同,使得债权人的抵押权消灭。

总之,张先生选择的方式不同房屋抵押权的处理也不同,但对张先生被征收的房屋进行的补偿是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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