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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质量有问题怎么办?汽车专业律师为你解惑!
发布时间:2018-07-16 10:19:13      浏览:

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因汽车质量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其中最常见的莫过于车辆发生故障后屡次修理而不能解决,消费者提出换车或退车,然而厂家或4S店一直打太极的情况。作为普通消费者的我们不禁要问,在强势的汽车巨头面前,难道我们就只能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吗,我们该怎样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呢?

早在2010年汽车销量大爆发之前,汽车纳入三包的呼声就一直很高。2013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实施,换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①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②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③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退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①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②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③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样规定了严格的免责条款:①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②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③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④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⑤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⑥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由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规定,导致消费者与汽车厂家之间往往各持己见,因此在汽车质量纠纷案件中,一般需要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从而作为调解、仲裁、判决的依据。车辆质量鉴定有着很严格的规定,与其它司法鉴定不同,根据《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消费者和生产销售方双方都同意做鉴定,相关鉴定部门才可以受理鉴定,因此在诉讼前一般消费者没有确切证据证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只有在诉讼过程中由相关司法部门委托鉴定后才能明确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在这一点上消费者显然没有主动权。相比委托鉴定程序上的繁琐,鉴定本身也存在着诸多难点,首先是鉴定范围很有限,事故车因为不清楚事故发前是否有安全隐患,因此不能鉴定;其次是检验费用高昂,在不能认定是否构成质量问题之前,这笔不菲的鉴定费会让一般消费者难以承受;再次是汽车质量鉴定机构不少附属于汽车制造业企业,独立性与公正性往往存疑,即使抛开机制问题,我国的汽车质量鉴定领域也缺少专业科学严谨权威的论证分析和鉴定手段。

那么作为消费者,我们有什么方式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法律上如此规定很好的解决了属于合同纠纷的产品质量纠纷的举证难问题。简单地说,在6个月内,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必须由商家或者厂家出具证据,证明车辆没有质量问题,否则以存在问题处理。这6个月过去之后,厂家或者4S店可以解释为用户操作不当造成的等等原因。  

因此消费者应当掌握先机,以备维权时手上有充足的证据注意收集维修保养纪录,在车辆出现屡次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时,尽可能的多去保存维修记录,消费单据,更换的零部件,与客服人员的通话录音等一系列未来可以作为证据的东西。如果有发生质量问题的现场,尽量固定现场,利用影像设备做到多方位、全面的现场记录,事后建议将车辆存放在第三方机构处,以免证据的不必要丢失,从而保证后续鉴定的真实性。亦可求助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汽车质量维权组织,取得一些不易取得的证据(某项技术参数、维修标准、监控等),尽可能的获取对自己有利的信息。

参考这几年的“断轴门”、“跳挡门”、“机油门”事件的解决情况,汽车质量维权是复杂繁琐且解决周期漫长的事,因此我建议消费者在购车前尽量挑选技术成熟、保有量大且经过市场充分检验的产品。在新购车6个月之内,也不要改装加装,保持原厂素车状态,发现问题及早解决,如若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应及早联系律师,做好证据上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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