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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2016最新意见:实习律师可以立案!
发布时间:2016-06-02 10:00:17      浏览:

    编者按:

  2016.4.25,最高人民法院再次答复:

  “实习律师受委托代理律师指派,并持有关手续到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递交立案材料等是可以的。”

  另附,最高人民法院2014.12.9答复意见:

  实习律师不得独自承办律师业务,不能以律师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另附:最高人民法院2014.12.9答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对“取得实习证的实习律师是否可以到法院立案”问题的答复

  起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诸司法,请求解决民事、行政等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争议的具体诉讼行为,必须由当事人本人或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代理人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实习律师不得独自承办律师业务,不得以律师名义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等。你(张岑)作为实习律师,不能以律师名义进行包括起诉在内的全部诉讼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果实习律师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或者符合公民代理条件的,在得到当事人合法授权后,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起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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