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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意见》指方向 扫黑除恶新动态
发布时间:2019-04-25 23:11:07      浏览:
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四个意见。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活动进入第二年,大量的涉黑涉恶案件陆续进入起诉、审理阶段,这4个《意见》既可以看作是对过去一年多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结、升华,也可以看作是对最新热点问题的回应,信息量极大。这四个意见相互结合,综合回应了一年来司法工作遇到的难题,为公诉、审判工作提供指导。《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作为扫黑除恶审理工作的总指导,对黑恶势力进行本质界定,将有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作为主要标准,严厉打击也避免扩大追究范围,同时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相衔接,对共同犯罪、自首、立功等情节作出规定,坚持宽严相济;《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结合社会现实,在黑恶势力犯罪由传统暴力演进为软暴力,为恶性犯罪披上合法外衣的背景下,对黑恶势力暴力行为进行重新界定,近年猖獗的套路贷正是如此;《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了对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的查处,确立了依法全面查清黑恶势力涉案财产,利益链条原则,旨在釜底抽薪,瓦解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在无法找到涉案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没收等值的其他财产。

 同时在发布会上,律师对于促进准确办案,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的作用得到了更多的肯定。不仅组织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意见》的制定研讨,司法部还组织了专项培训、轮训,提升律师办案水平,同时针对实践中的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国家将提供更多的制度保障,为律师团队在涉黑涉恶案件中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风暴荡尽尘埃,细雨润物无声。自2018年1月24日《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颁布以来,君德风律师事务所办理了一批涉黑恶案件,依法履行了辩护代理职责,依法尽职做好辩护代理工作,其中不乏打掉渉恶指控的成功案例,为扫黑除恶案件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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